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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0日,我校与捷克F AIR飞行学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,双方将在学生联合培养、师生员工互访交流、航空领域科研合作等方面开展合作。此举标志着我校在通用航空领域国际化人才培养方面迈出新的一步。
捷克F AIR飞行学校校长麦克·马尔科维奇、中国项目负责人威廉·维索凯,捷克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倪健、秘书长李克非,我校校长薛安克、副校长郑宁,浙江省外侨办、浙江省商务厅、浙江省万丰集团公司,以及我校校办、国际处、计财处、教务处、卓越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。
我校于2016年11月与F AIR学校接洽,就航空飞行人才联合培养进行了多轮洽谈磋商。2016年12月,捷克总统特使代表团到浙江访问,我校向总统特使一行介绍了学校教学、科研、国际合作等情况,并与代表团探讨了双方未来合作领域。
此次与F AIR飞行学校合作协议的签订,是我校配合国家“一带一路”战略,加快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的成果,拓展了我校国际合作的新领域。我校将以学生联合培养为契机,与捷克高校开展教学、科研、师生交流等领域的深度合作,为浙江省与捷克开展教育、科研合作进行新的探索。
捷克F AIR飞行学校成立于1990年,拥有27年飞行培训经验和欧洲航空安全局 (EASA)以及ISO9001认证证书。2009年,F AIR与中国民航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,进入中国通用航空市场,提供通用航空园建设、飞行学校建设和航空专家培训等服务。2016年9月,F AIR通过中国民航局对国外飞行学校审批的正式认证。目前该校与我国四川、河北、云南、浙江等省份开展合作。(国际交流合作处/文 宋建跃/摄)


